因此,在回答法国法官提出的前两个问题时,法院澄清说,在诸如此类的案件中,,法律所保证的私人生活保护权都是合法的。 8 要求各国允许承认通过 GPA 出生的孩子与外国出生证明中注明的意向母亲作为合法母亲之间的子女关系。
此外,各国不得诉诸自由裁量权来逃避这一义务。尽管事实上,该动议承认欧洲在“尽管倾向于允许法律承认 GPA 所生子女与有意愿的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这一问题上缺乏共识,但它回顾说,“当一个人身份的某个特别重要的方面受到威胁时,例如[...]亲子关系”,国家自由裁量的余地必然是有限的(第 43-44 段)。然而,
同样的狭窄范围并不适用于quomodo。这就是法院在意见的第二部分(第 48-59 段)中所确立的,该部分的特点是不太明确。
关于履行艺术义务的方法, 8,法院指出,由于不同的法律体系提供的解决方案不同,各国享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一些国家选择在出生证明上注明预期父母双方,而另一些国家则选择由非亲生预期父母收养孩子(第51段)。法院认为,这两种方法都 秘鲁数字数据 适合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只要它们允许孩子和有意父母之间的关系“最迟在关系实现时得到承认”(第 52 和 54 段。
这正是法院的推理变得不明确的地方。事实上,它指出,不可能从承认有意愿的母亲和孩子之间的纽带的义务中直接推断出在出生证明上抄写父母双方的义务(第 50 和 53 段),因为即使是收养程序也可以满足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需要(第 54 段)。但是,它规定孩子所处的法律不确定性的时间必须尽可能短(第 49 段),并且由国家当局根据具体情况逐案具体评估法律制度提供的解决方案是否适合保证有效和及时地承认在国外合法建立的亲子关系。
现在,如果“重要的是存在一个有效的机制,根据对案件情况的评估,最迟从孩子和有意母亲之间的纽带形成之时起就能承认这种纽带” (第 52 段),那么很难看出一个至少需要几个月时间的收养程序如何能够满足这一需求。事实上,为了至少在理论上保留满足艺术要求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