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即使是《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也无法保证网上发布的内容会被完全遗忘。
这个问题远未解决,法国、荷兰、比利时、阿根廷和其他地方都在持续进行权利斗争。即使是对言论自由有特殊保护的美国,也长期存在着对某些类型的公开信息进行“实际隐匿”的法律原则。此外,加利福尼亚州现在出台了一项网络清除法,帮助青少年清除他们的社交媒体资料。
一个国家的数据保护机构是否可以根据个人要求,实质上监督全球互联网上是否存在过时信息。法国正试图要求谷歌不仅从谷歌法国网站删除链接,甚至从法国所有用户中删除链接,无论他们使用哪个国家的谷歌网站进行搜索;相反,该国的数据保护机构正在寻求谷歌删除其遍布全球的搜索引擎上的所有链接。谷歌正在抗拒这项命令。
另一个问题在于,“被遗忘权”一词本身可能具有误导性。事实上,即使是《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也无法保证网上发布的内容会被完全遗忘。充其量,这些内容可以从某些网站和搜索引擎结果中删除或隐藏。此外,“权利”的地位尚不明确,因为在某些 财务数据 国家,它源于隐私法,而在其他国家,它似乎与人身保护令或知识产权更密切相关。
被遗忘权的最终命运还有待观察。尽管欧洲通过制定《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暂时解决了这个问题,支持了被遗忘权,但围绕该问题的许多问题仍有待解答。目前尚不清楚世界其他地区是否会效仿欧洲的做法。
国际上,作家们正在探索其中的一些问题。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 (Viktor Mayer-Schönberger) 的《删除:数字时代的遗忘之美德》 (Delete: The Virtue of Forgotten in the Digital Age) 已是该领域的经典之作,出版于 2009 年。最近出版的一本值得注意的书是梅格·莱塔·琼斯 (Meg Leta Jones) 的《控制 Z:被遗忘的权利》,我也写过关于这个主题的文章。
尽管互联网为被遗忘权带来了独特的变化,但关于永恒记忆的讨论在文学界已经持续了一段时间。阿根廷作家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在其 20 世纪中期的短篇小说《记忆之泉》中令人印象深刻地捕捉到了遗忘的重要性。在故事中,一个无法忘记任何事情的男孩被迫整天躺在房间里回忆事情,博尔赫斯也许以这种方式预见了当今互联网上永恒数字记忆的令人麻痹的方面。
被遗忘权的问题是真实存在的,而且很难解决。我与那位找不到约会对象的毕业生打交道的经历让我明白了这一点。我们最终没有从网络档案中删除这篇文章,但我希望他能够实现他的浪漫抱负。
特色图片来源:Thomas Lefebvre 的笔记本电脑。通过Unsplash提供公共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