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听起来可能有些精英主义但在某些研究领域

Discuss smarter ways to manage and optimize cv data.
Post Reply
pappu636
Posts: 454
Joined: Thu Jan 02, 2025 8:39 am

这听起来可能有些精英主义但在某些研究领域

Post by pappu636 »

鉴于我写博客,并且活跃于社交媒体,这个标题似乎有点奇怪。但公众参与的问题在学术圈确实经常出现,我们越来越被鼓励产生影响,并将我们的研究成果传播给更广泛的社区。尽管许多人看到了好处,但仍有人不愿意在公认的学术出版渠道(如书籍和期刊文章)之外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流。我记得曾与一位同事交谈,他承认他们只为三四个人写过文章,因为其他人不会理解或对这个主题感兴趣。另一位同事嘲笑开放获取和让更多人阅读出版物的想法是徒劳的。她问道:“谁会想读我们写的东西?”

目标受众并不总是广大公众。在法律研究中,学者可能会通过影响少数同行或政策制定者来写作以获得影响力。或者有些人从事看似参与潜力不大的重要理论工作,但这有助于支持其他工作。

尽管如此,我们中的许多人都认为公众参与是有益的,也是我们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一个热爱写作的人,我发现写博客是我学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喜欢尝试向更广泛的受众传达我作为一名研究人员所感兴趣的东西,而不是只读期刊文章。然而,这种态度常常遭到那些不喜欢参与的人的怀疑:博客是一种干扰,产出较少,是无用的练习,或者就像一位同事曾经告诉我的那样,“写博客对你的职业生涯毫无帮助”。这可能是真的,但对很多人来说,它仍然是一项值得追求的事业。

如今,维护博客变得越来越困难,社交媒体和 Medium 等一次性平台占据了人们的很大一部分注意力。受众群体普遍减少,博客数量也随之减少。一个可行的参与选择是The Conversation,这是一家由英国多所大学创立的独立新闻出版商,提供来自学术和研究界的新闻文章,由内部员工编辑并直接提供给公众。已发布的文章根据知识共享许可发布,任何新闻来源都可以重新发布,只要注明作者并使用附加的元数据。我已经开始使用这个工具,现在已经发表了六篇文章,取得了不同程度的成功。这些文章往往比一般的 Technollama 文章更具新闻性,而且它们经常经过编辑并提供建议,使文章更适合更广泛的受众。我对这次体验感到满意,一些文章被《新闻周刊》、《国家报》、雅虎和 Gizmodo 等主流新闻机构收录。

我最近的经历酝酿已久。几年前,我为博客写了一篇题为“机器人会梦见电子版权吗?深梦图像的所有权”的文章。这篇文章相当成功,所以我决定把它变成Gikii的演示文稿,然后在柏林的 re:publica上做一个更有野心的演讲(我确实经常用手势说话)。然后,我将这篇博文和演示文稿变成了一篇更长的期刊文章,今年在《知识产权季刊》上发表,标题为“机器人会梦见电子版权吗?人工智能生成作品的原创性比较分析”,我对这篇论文的反响非常满意。这是博客优势的一个很好的例子,你可以从一个想法开始,随着时间的推移发展它,进行研究,然后写出一篇更长的高质量期刊文章。这并不是像有些人认为的那样浪费时间。

我不满足于只发表一篇文章,于是我将这个想法发给了 The Conversation,希望他们能继续推进下去。他们采纳了我的建议,在征求了一些意见后,我们发表了一个简短的版本,题为“机器人艺术家应该获得版权保护吗? ”我没有选择标题,但我真的没有多想,因为这是我经常留给 The Conversation 经验丰富的编辑们考虑的一个方面;在当今时代,发表一篇成功的新闻文章的要点之一是标题必须具有吸引点击的元素。不幸的是,在这种情况下,标题根本没有反映文章的内容,因为我从未考虑过机器人是否会获得版权保护。这篇文章的目的一直是想知道版权法将如何应对越来越多的机器学习算法,这些算法已经生成了艺术作品。我研究了英国、欧盟、美国和澳大利亚的法律和判例法,并建议最好的方法是英国版权法采取的方法,即保护为创作作品做出必要安排的人。

不幸的是,一些对这篇文章的回应并没有超越标题党的标题,而是认为我在倡导机器人权利。原文中的一位评论者写道:

“当然应该。不然你怎么会有工作保障呢,知识产权法专家?”

而这个标题也严重惹恼了科技博客FrogHeart的作者,他转载了文章 马耳他手机数据 的部分内容,但似乎只关注我给出的一个例子,即下一个伦勃朗。我承认下一个伦勃朗是一个吸引眼球的孤立例子,但我继续给出了许多其他由机器学习生成的作品的例子。

Timothy Geigner 在 Techdirt 上对这篇文章进行了更为深思熟虑的回应,但这篇文章似乎再次将注意力集中在吸引点击的标题上,而没有过多关注内容。我从未提议将版权授予机器,但那些由机器大量输入而生成的作品将会发生什么呢?版权法将有两种选择,作品将进入公共领域,或者版权将以​​某种方式授予程序创建者。值得庆幸的是,Geigner 能够看穿标题,并明白这一直是我的论点。然而,它混淆了英国和欧盟的做法(它们并不相同),似乎暗示我再次支持机器人权利。

对于专家和学者来说,这是公众参与中最令人沮丧的部分。你是自己领域的专家,并根据多个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和判例法提出了一个漫长而深思熟虑的论点,但你却面临着不得不与非专家争论法律细节的风险,而争论的依据是你从未提出过的论点。

那么,为什么一开始就试图参与呢?为什么不让期刊文章自己说话呢?

尽管上面强调了相对负面的体验,我仍然认为发表这篇文章是值得的。它发表在各种媒体上,这比平均几百名订阅学术期刊的人或从 SSRN 下载原文的近 200 人获得了更多的报道。在撰写本文时,《对话》上的文章已被近 8,000 人阅读,并被转发了 148 次,并获得了 274 次 Facebook 分享和 267 次 LinkedIn 分享。作为一名学者,这些数字对于期刊文章来说很难实现。
Post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