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牙利新宪法尚未生效,欧洲两大国际组织(欧洲委员会和欧盟)已就此发表意见,要求做出一些修改。应匈牙利政府的要求,
欧洲委员会在新宪法起草阶段就三个具体法律问题提出了第一份意见( 2011 年 3 月 28 日第 614/2011 号意见)。威尼斯委员会工作组由五名成员组成,负责回答以下问题:1)将《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的条款纳入新宪法; 2)宪法法院职权中事前审查的作用和意义; 3)民众诉讼在违宪事后审查中的作用和意义。然而,委员会并不仅限于回答这三个问题,还对宪法的通过过程进行了评论,对政府与反对派之间缺乏对话以及宪法通过的时间表过于紧凑而无法就拟议文本进行广泛的公开辩论表示了严厉的批评。
关于第一个问题,委员会指出(意见第 20-33 段),纳入《欧盟宪章》可化,因为欧盟法院对《宪章》的解释 西班牙电报号码数据 可能与匈牙利宪法法院的解释有所不同,甚至可能引发与欧盟法律不相容的问题。经过对该问题的详尽分析,委员会认为,在起草新宪法的人权和基本自由章节时,将《欧盟宪章》作为起点和灵感来源,而不是将其纳入,更为明智。匈牙利政府似乎采纳了委员会的建议,因为匈牙利议会4月18日通过的文本没有明确提及该宪章。
关于第二个问题,《意见》指出,关于事前审查的发起人和具体方式,欧洲没有共同的标准(第 35 段)。然而,它详细阐述了这一问题,并得出结论,在匈牙利的背景下,事前审查应予以保留(第 41 段),并且原则上,提交具有约束力的预防性审查请求的权利应受到限制,可能仅授予共和国总统(第 42-43 段)。相反,匈牙利宪法采取了不同的解决方案,法案的支持者、政府和议长也有权提交事前审查请求。然而,由于议会必须同意该提交(宪法第 6(2)条),因此引入了一个过滤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