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认难民身份和引渡请求:
1. 2024 年 6 月 18 日,欧洲法院在其C-352/22 号判决中,对哈姆高等地区法院 ( Oberlandesgericht Hamm) 提出的初步裁决请求作出裁决,该裁决寻求澄清一个成员国承认难民身份的决定是否对请求针对的另一个成员国进行的第三国国民 ( A. ) 的引渡程序具有约束力。
具体而言,该案涉及两项规定的含义:第: 9,第2、导演2013/32/EU(所谓的程序指令),涉及在审查国际保护申请期间,对寻求庇护者留在成员国的权利的减损;和艺术。 21,第1,导演2011/95/EU(所谓的资格 亚美尼亚号码数据 指令),涉及成员国根据其国际义务,在向第三国国民或无国籍者授予国际保护受益人地位的背景下,尊重不驱回原则,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
2. 这个故事源于意大利于 2010 年做出的决定,承认A.的难民身份。A . 是一名库尔德族土耳其公民,由于他支持库尔德工人党(PKK)的活动,他可能遭到其原籍国国家当局的政治迫害。自 2019 年起,A.移居德国,2020 年 11 月,他根据土耳其法官为起诉一起故意杀人案而提出的逮捕令被逮捕并拘留,等待引渡。 2021 年 11 月,哈姆高等法院在对撤销 A. 难民身份的可能性以及引渡过程中是否遵守土耳其当局提供的保障进行独立审查后,发布命令,宣布将A.引渡到土耳其。
2022 年 3 月,联邦宪法法院在A.提起的宪法上诉 ( Verfassungsbeschwerde ) 之后,根据第 101 条第 1 款,以侵犯法律预先规定的自然法官不被转移的权利为由,撤销了上述命令。 1、基本法。尤其是,德国法院未能向欧洲法院提交初步裁定的请求,而这一裁定对于案件的解决至关重要,并涉及承认A.在意大利的难民身份的效果。关于他在德国的引渡程序。
3. 首先,初步问题必须根据一个综合监管框架来解读,该框架不可避免地将欧盟国际保护和引渡法律规则联系起来,但同时赋予这两个领域自身的监管自主权。对此,提审法官重构了与该问题相关的主要理论取向。根据第一种论点,在审查国际保护申请期间留在成员国的权利应被广泛理解,即如果第三国国民根据成员国的决定获得难民身份,则可能不再允许将其引渡回原籍国。
欧洲法院加强欧洲共同庇护制度成员国之间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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