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时会收到一些作者的来信,抱怨《EJIL》的语言政策——我们是一本英文杂志,但正如我在另一篇关于统计数据的社论中所说,我们发表的大多数文章都来自非英语国家。以下是最近一封信中的中肯句子:
遗憾的是,EJIL 强迫所有作者用英语写作——在我看来,这种做法确实不符合欧洲风格。这也是我通常坚决拒绝为你们的杂志写稿的原因;
以下是我给作者的回复的部分摘录:
亲爱的同事们,
OUP 转发了您 12 月 15 日的愤怒电子邮件给我。很抱歉,您觉得我们的政策令人沮丧,所以决定用这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想法。
鉴于欧洲的语言多样性,您提出的问题没有简单的解决办法。EJIL最初是一本英法期刊。该解决方案存在两个问题。首先,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地的许多同事发现,一种语言的解决方案比两种语言的解决方案更容易接受——另一种语言是法语。他们认为这不再“欧洲化”,只是战后政治时代的遗留问题,当时英法占据了主导地位。无论对错,怨恨都是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WhatsApp 号码数据库 相当真实的。使问题更加严重的是,尽管我们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在法国(和比利时)推广EJIL,但来自法国作者的投稿却非常少,远远少于来自德国和意大利同事的投稿,这使得解释英语和法语的两种语言解决方案变得更加困难。
有一段时间,我们考虑过翻译这个极其昂贵的想法。我们甚至尝试过一段时间。这是一个巨大的失败——作者对翻译和翻译过程所花的时间非常不满。文章以“译者”的英语出现,读起来就像联合国的官方文件,而不是作者的鲜活声音。我们还意识到,我们无法负担让读者和作者满意的高质量翻译服务。
我们的编辑委员会中一直以来都有大多数非英语母语者,当我们最终决定使用英语时,主编是一位法语母语者(Renaud Dehousse,现任巴黎政治学院教授)。
我们的理由如下。作为第一语言,英语并不比其他语言有内在优势,尤其是其他主要的欧洲语言,如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或意大利语。作为第二语言,英语的普及程度远远高于其他任何语言,据估计,英语的普及程度是其他任何语言的 1:10。在某种程度上,通过用英语出版,我们为非英语母语的作者提供了让他们的作品接触到广大读者的机会,而如果用自己的语言写作,他们可能无法获得这样的机会。EJIL是牛津大学出版社最成功的法律期刊之一,如果不是最成功的期刊的话。它的订阅者名单以千计,包括个人和机构、纸质和电子版、独立或捆绑订阅——据我所知,比欧洲任何其他国际法期刊都要多得多。仅去年一年,其文章的下载量就接近 400,000 次(!),来自世界各地。我们不知道有任何其他国际法律期刊的下载量接近这些数字。
因此,我们在EJIL上发表的非英语作者(其中约 70% 来自欧洲)的文章一直多于英语作者的文章,这一点并不让我感到惊讶。尽管如您所说,这对他们来说更难,但他们明白在EJIL上发表文章会给他们的作品带来反响,因此认为值得。我想补充一点,EJIL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欧洲声音,并与《美国国际法杂志》 (英文) 形成鲜明对比。我们的编辑政策、出版风格以及作者和主题的选择与AJIL截然不同。EJIL还为欧洲国际法学会(ESIL)的成立提供了跳板,这是该领域的另一项重要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