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肖像画廊版权纠纷
Posted: Tue Jan 21, 2025 10:10 am
多家新闻网站报道了一起涉及维基媒体基金会和英国国家肖像馆(NPG) 的有趣版权案件。NPG 进行了一项耗资 100 万英镑的数字化工作,并将其图片的高清版本放在一个采用技术保护措施锁定的数据库中。维基媒体基金会的志愿者 Derrick Coetzee 访问了数据库,绕过了保护措施,并将3,300 张 NPG 图片上传到 Wikimedia Commons。原始肖像属于公共领域,因此可以合理地假设原始图片也不具有版权。然而,NPG 不同意,并向 Coatzee 先生发出了一封停止侵权信,指控其侵犯版权、侵犯数据库权利、绕过技术保护措施和违反合同。这是一个有趣的法律问题,原因有很多,主要是因为英国版权法对公共领域绘画图片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
每个诉求都可以单独审查。第一个问题是绘画图片是否享有版权。在这个问题上有一个美国权威案例,即Bridgeman Art Library v. Corel Corp。在该案例中,Bridgeman Art Library 拍摄了几张公共领域绘画的照片,Corel 复制了这些照片并将其制成多媒体 CD-ROM 出售。二审法院裁定,通过照片对绘画进行照搬并不构成原创性,因此不享有版权。虽然该裁决在英国司法管辖区内并不构成先例,但英国的法院可能会予以考虑,就像在其他许多没有相关权威机构的案件中一样。版权问题的核心是原创性,拍摄绘画作品是否属于原创作品,因此是否应该受版权保护?现有的关于原创性的判例法似乎没有给出答案。 Francis Davey 向我介绍了Hyperion Records 诉 Sawkins 案,上诉法院在该案中讨论了原创性问题、在公共领域创作作品副本的辛勤劳动以及技巧和劳动。Jacob LJ 似乎暗示,单纯的作品副本可能不构成新的原创作品,他说:
这与某人复制他人作品(例如复制一幅画或放大一张照片)的情况没有什么不同:这个过程可能需要努力、技巧和判断力,但它并没有将作品的复制品转化为吸引新版权的原创作品……”
然后他继续建立了原创性测试:
“归根结底,问题在于程度——在制作副本的过程中,副本的创作者投入了多少技能、劳动和判断力?个人的创造性投入和辛勤劳动都可能参与其中,并将成为整体评估的因素。”
另一个相关案例是Interlego 诉 Tyco Industries 案。在该案中,奥利弗勋爵 (Lord Oliver) 精确讨论了原创性问题。他评论道:
“以最简单的艺术版权为例,一幅画或一张照片。通过绘画制作出一幅好的复制品或从正片中制作出放大的照片需要很高的技巧、判断力和劳动,但没有人会合理地认为复制的绘画或放大的照片是‘原创’艺术作品,复制者有权要求享有版权。仅仅在复制过程中的技巧、劳动或判断力并不能赋予原创性。”
就我而言,这是一个完全开放的问题,我认为有强有力的论据表明,原创绘画的数字化并不需要足够的技能和劳动力来保证图像的新的版权,但我愿意承认,这可能朝任何一个方向发展。
NPG 的第二项指控是 Coatzee 先生侵犯了他们的专有数据库权。NPG 正确地指出欧盟拥有独特的数据库权,但却没有提到欧洲法院 (ECJ) 在一系列案件(例如英国赛马委员会诉威廉希尔)中严重侵蚀了这一权利。根据1997 年《版权和数据库权利条例》第 13 条,“如果在获取、验证或呈现数据库内容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则数据库权仍然存在。NPG 已宣布其在数字化过程中花费了 100 万英镑,但有趣的是,这种投资并不能成为数据库权的保证。在英国赛马案中,欧洲法院评论说:
“指令第 7(1) 条中的‘获取数据库内容的投资’一词应理解为指用于 西班牙手机数据 寻找现有独立材料并将其收集到数据库中的资源。它不包括用于创建构成数据库内容的材料的资源”
这是 NPG 完全忽略的一个关键点。拍摄照片和数字化绘画花费了多少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创建数据库本身的投入,而不是其内容。NPG 必须证明其在创建数据库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才能声称其拥有数据库权。即使它设法做到这一点,欧洲法院对什么可以被视为侵权设定了很高的标准。根据 1997 年数据库条例第 16 条,“如果某人未经权利人同意,提取或重新使用数据库的全部或大部分内容,则侵犯了数据库权”。问题是什么才被视为数据库内容的实质部分。欧洲法院评论称,“大量”一词必须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因此不仅要分析相对于整个数据库的内容数量,还要分析该内容对于创建数据库的总体投资的相对重要性。
如果 NPG 能够在其数据库权利主张上取得任何成果,我会感到非常惊讶,特别是当人们考虑到数字化投资是由公共资金资助的。
第三个指控是规避技术保护措施。这一指控基于1988 年 CDPA的第 296ZF(1) 和 296ZA 条。这些论点很有说服力,因为这些是针对破坏旨在保护版权作品的技术措施的限制,而且很明显,Coatzee 先生为了访问高分辨率版本的图像而破坏了数据库内置的保护。然而,这一指控完全依赖于图片受到版权保护,正如我之前提到的,这一点并不简单。
每个诉求都可以单独审查。第一个问题是绘画图片是否享有版权。在这个问题上有一个美国权威案例,即Bridgeman Art Library v. Corel Corp。在该案例中,Bridgeman Art Library 拍摄了几张公共领域绘画的照片,Corel 复制了这些照片并将其制成多媒体 CD-ROM 出售。二审法院裁定,通过照片对绘画进行照搬并不构成原创性,因此不享有版权。虽然该裁决在英国司法管辖区内并不构成先例,但英国的法院可能会予以考虑,就像在其他许多没有相关权威机构的案件中一样。版权问题的核心是原创性,拍摄绘画作品是否属于原创作品,因此是否应该受版权保护?现有的关于原创性的判例法似乎没有给出答案。 Francis Davey 向我介绍了Hyperion Records 诉 Sawkins 案,上诉法院在该案中讨论了原创性问题、在公共领域创作作品副本的辛勤劳动以及技巧和劳动。Jacob LJ 似乎暗示,单纯的作品副本可能不构成新的原创作品,他说:
这与某人复制他人作品(例如复制一幅画或放大一张照片)的情况没有什么不同:这个过程可能需要努力、技巧和判断力,但它并没有将作品的复制品转化为吸引新版权的原创作品……”
然后他继续建立了原创性测试:
“归根结底,问题在于程度——在制作副本的过程中,副本的创作者投入了多少技能、劳动和判断力?个人的创造性投入和辛勤劳动都可能参与其中,并将成为整体评估的因素。”
另一个相关案例是Interlego 诉 Tyco Industries 案。在该案中,奥利弗勋爵 (Lord Oliver) 精确讨论了原创性问题。他评论道:
“以最简单的艺术版权为例,一幅画或一张照片。通过绘画制作出一幅好的复制品或从正片中制作出放大的照片需要很高的技巧、判断力和劳动,但没有人会合理地认为复制的绘画或放大的照片是‘原创’艺术作品,复制者有权要求享有版权。仅仅在复制过程中的技巧、劳动或判断力并不能赋予原创性。”
就我而言,这是一个完全开放的问题,我认为有强有力的论据表明,原创绘画的数字化并不需要足够的技能和劳动力来保证图像的新的版权,但我愿意承认,这可能朝任何一个方向发展。
NPG 的第二项指控是 Coatzee 先生侵犯了他们的专有数据库权。NPG 正确地指出欧盟拥有独特的数据库权,但却没有提到欧洲法院 (ECJ) 在一系列案件(例如英国赛马委员会诉威廉希尔)中严重侵蚀了这一权利。根据1997 年《版权和数据库权利条例》第 13 条,“如果在获取、验证或呈现数据库内容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则数据库权仍然存在。NPG 已宣布其在数字化过程中花费了 100 万英镑,但有趣的是,这种投资并不能成为数据库权的保证。在英国赛马案中,欧洲法院评论说:
“指令第 7(1) 条中的‘获取数据库内容的投资’一词应理解为指用于 西班牙手机数据 寻找现有独立材料并将其收集到数据库中的资源。它不包括用于创建构成数据库内容的材料的资源”
这是 NPG 完全忽略的一个关键点。拍摄照片和数字化绘画花费了多少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创建数据库本身的投入,而不是其内容。NPG 必须证明其在创建数据库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才能声称其拥有数据库权。即使它设法做到这一点,欧洲法院对什么可以被视为侵权设定了很高的标准。根据 1997 年数据库条例第 16 条,“如果某人未经权利人同意,提取或重新使用数据库的全部或大部分内容,则侵犯了数据库权”。问题是什么才被视为数据库内容的实质部分。欧洲法院评论称,“大量”一词必须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因此不仅要分析相对于整个数据库的内容数量,还要分析该内容对于创建数据库的总体投资的相对重要性。
如果 NPG 能够在其数据库权利主张上取得任何成果,我会感到非常惊讶,特别是当人们考虑到数字化投资是由公共资金资助的。
第三个指控是规避技术保护措施。这一指控基于1988 年 CDPA的第 296ZF(1) 和 296ZA 条。这些论点很有说服力,因为这些是针对破坏旨在保护版权作品的技术措施的限制,而且很明显,Coatzee 先生为了访问高分辨率版本的图像而破坏了数据库内置的保护。然而,这一指控完全依赖于图片受到版权保护,正如我之前提到的,这一点并不简单。